**评审**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现场检查主要为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